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1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1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规定条件,已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企业。

  (如有意向申请核定的企业请查看: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4589305.html)

  二、申报方式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请参见《2021年度深圳市总部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

  特此通知。

  总部政策咨询邮箱:fzgh@sz.gov.cn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月8月2日

附件: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总部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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