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规定,我局将陆续组织开展相关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并在官网公开发布申报指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规定,我局将陆续组织开展相关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并在官网公开发布申报指南。为确保后续项目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涉及的所有项目(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资助)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在线申报,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注册账户应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L3认证指引见附件)。请有意向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的L3级别核验,以免影响后续项目申报。

  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有效期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暂不执行相同或类似资助项目,包括第十三条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第十七条实施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助;第十八条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第二十条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第二十一条实施专利代理从业培训项目资助;第二十六条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配套奖励。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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