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求,做深做实做细劳务协作相关工作,助力都安、大化两县建档立卡劳动力稳岗就业,进一步巩固两县贫困户脱贫成效,特制定本政策。
一、补贴项目
二、补贴对象
2020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宝安区缴交社保且连续缴满3个月及以上的都安、大化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入补贴资格审核阶段仍正常缴交社保人员)。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稳岗就业补贴。
四、补贴程序
(一)发布通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网站公开发布申报通知。
(二)主动申报。需由申请对象发起首次自主申报,在区人力资源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宝安区都安、大化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稳岗就业补贴申请表》或,后将一套申报资料通过邮件发至bajy@baoan.gov.cn,也可将纸质材料送至宝安人才园912。在政策有效期内,后续如继续符合申领条件,无需再次申请,由受理部门自主审核发放。
(三)审核公示。区人力资源局根据申报材料,核实符合条件人员,在官网公示5天。
(四)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程序将稳岗就业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755-27666163
五、申报资料
(一)《宝安区都安、大化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稳岗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个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附则
本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本政策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宝安区都安、大化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稳岗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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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求,做深做实做细劳务协作相关工作,助力都安、大化两县建档立卡劳动力稳岗就业,进一步巩固两县贫困户脱贫成效,特制定本政策。
一、补贴项目
都安、大化瑶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稳岗就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
2020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宝安区缴交社保且连续缴满3个月及以上的都安、大化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入补贴资格审核阶段仍正常缴交社保人员)。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稳岗就业补贴。
四、补贴程序
(一)发布通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网站公开发布申报通知。
(二)主动申报。需由申请对象发起首次自主申报,在区人力资源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宝安区都安、大化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稳岗就业补贴申请表》或,后将一套申报资料通过邮件发至bajy@baoan.gov.cn,也可将纸质材料送至宝安人才园912。在政策有效期内,后续如继续符合申领条件,无需再次申请,由受理部门自主审核发放。
(三)审核公示。区人力资源局根据申报材料,核实符合条件人员,在官网公示5天。
(四)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程序将稳岗就业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755-27666163
五、申报资料
(一)《宝安区都安、大化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稳岗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个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附则
本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本政策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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