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 号),规范我局知识产权、检验检测专业服务业扶持资金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2号)和《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联系人:马志威,联系电话:27836811。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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