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 – 同心智造网 http://www.hahakm.com Mon, 08 Nov 2021 01:48:20 +0000 zh-CN hourly 1 http://wordpress.org/?v=6.5.5 http://www.hahakm.com/wp-content/uploads/2021/10/2021101807452380-150x150.jpg 低碳 – 同心智造网 http://www.hahakm.com 32 32 全国碳市场将进入交易活跃阶段 http://www.hahakm.com/co2/25762/ http://www.hahakm.com/co2/25762/#respond Mon, 08 Nov 2021 01:48:20 +0000 http://www.hahakm.com/?p=25762

最新数据显示,自今年7月开市至今,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总额近10亿元。

“根据试点经验,临近年底履约期,全国碳市场将进入交易活跃期。”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正积极争取尽快把符合要求的投资机构纳入全国碳市场,待时机成熟后纳入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与碳交易。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配额总量逐年收缩,参与主体不断扩大,未来碳交易价格有望走强。

首个履约期配额清缴大限将至

“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以来呈现三方面特点。”刘杰表示,从日间交易情况看,成交量和交易活跃度经历低迷后逐步回升;从成交价格看,前期呈上涨趋势,小幅震荡后,逐渐呈下滑态势;从企业参与情况看,虽然10月以来参与交易的企业数较此前上涨约25%,但总体比例仍不高,目前约120家,占比6%,企业入市态度较为谨慎。

对于“首日效应”过后市场交易活跃度不高的问题,刘杰认为,主要原因包括:市场主体过于单一,无法形成多样化需求的有效市场;缺乏硬性约束,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的主动性不足;部分企业集团和地方政府存在保护思想,不利于自由开展交易。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时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今年是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涉及各省级主管部门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将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对接,督促辅导本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范围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做好配额清缴相关工作。

国电电力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所属控排企业已做好全国碳市场首年交易履约准备工作。据内部盘查和测算,国电电力今年碳配额总体盈余,公司将持有剩余配额以备后需。

“根据试点碳市场的经验,临近履约期交易活跃度会大幅上升,今年四季度将进入交易活跃期。”刘杰表示,在全国碳市场相关制度设计中,正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

将尽快推进投资机构入市

稳字当头,如何激发全国碳市场新活力成为下一步亟待解决的问题。

“全国碳市场从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交易起步,将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加快推动投资机构等非履约主体入市交易。”刘杰表示,明年将陆续把电解铝、水泥这些高排放行业纳入碳排放市场,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把更多高排放行业纳入进来。

“我们正与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快把符合要求的投资机构纳入全国碳市场。”刘杰表示,投资机构具体入市时间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安排,从而形成多元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碳定价能力与定价效率。考虑到风险管理要求和个人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待时机成熟后再纳入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与碳交易。

同时,在碳期货等碳金融工具方面也正进行新探索。

“上海环交所与上海清算所合作推出国内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标准化的碳衍生品——上海碳配额远期交易,作为碳市场创新型风险管理工具,对有效锁定交易价格、规避市场风险起到重要作用。上海环交所在满足国家监管要求和注重市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刘杰表示,从试点地区经验看,多样化的交易产品和服务可以推动市场活跃度提升,通过交易机构开展回购、借碳等服务产品,既有助于企业碳资产的管理、实现配额的灵活流动,也可依托交易机构的市场监管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

此外,对于地方试点如何衔接全国碳市场,刘杰表示,目前,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交易,避免一家企业既参加地方碳市场又参加全国碳市场的情况。在具体过渡的时间表、路线图方面,要根据全国碳市场发展、地方试点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情况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试点,已有试点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相关准备工作。

加快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完善全国碳市场,有序扩大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并纳入全国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预期,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将进一步提速。

“中国碳市场正式运行时间较短,应该秉承‘摸着石头过河’的态度,小心求证,把每一步都走踏实。”湘财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员祁宗超认为,结合全球碳排放交易体系和碳市场发展来看,对于我国碳市场,建议政策宜由松到紧,分阶段规划调整;统筹兼顾,尊重地区差异;合理设置总量目标。

在长江证券环保行业首席分析师徐科看来,金融机构和个人无法进入全国碳市场,企业持有的配额主要目的为履约,存在“储存”富余额度留待将来需要的情况,非清缴期交易价格必然维持低位。

“预计碳达峰之前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碳市场的交易价格将保持在较低水平,而在履约期的短暂时期内,企业需求会上升,带动交易均价阶段性抬高。”徐科认为,在迈向碳中和过程中,配额总量有望逐年收缩,未来金融机构和个人等参与主体的扩大将带来市场流动性提升,从免费分配为主转向有偿分配为主,届时碳交易价格有望上涨。

银湖新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宇认为,加快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应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推动碳排放交易相关立法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管控行业范围,优先选择具有较丰富试点运行经验的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完善自愿性减排交易市场,适时开展林业碳汇交易,促进碳汇能力提升。同时,加快碳市场机制和技术创新。适时引入碳资产质押融资、碳资产证券化等固定收益产品和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积极探索先进数字技术在碳市场中的创新应用,降低运行成本。

原文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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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碳达峰碳中和中央层面总体部署亮相 http://www.hahakm.com/co2/22194/ http://www.hahakm.com/co2/22194/#respond Sun, 24 Oct 2021 14:28:37 +0000 /?p=22194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021年9月22日)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

——全国统筹。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施策,鼓励主动作为、率先达峰。

——节约优先。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

——双轮驱动。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内外畅通。立足国情实际,统筹国内国际能源资源,推广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经验。统筹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对外斗争与合作,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坚决维护我国发展权益。

——防范风险。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三、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四)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

(五)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

(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八)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五、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九)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

(十一)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

(十二)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十三)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从有利于节能的角度深化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推进煤炭、油气等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统一市场。

六、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十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十五)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加氢站建设,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

(十六)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七、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十七)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十八)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农房。

(十九)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在北方城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核电余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八、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

(二十)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强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推进高效率太阳能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氢、可控核聚变、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鼓励高等学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

(二十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深入研究支撑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推动气凝胶等新型材料研发应用。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九、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二十二)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固碳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二十三)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湿地保护。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生态农业碳汇。积极推动岩溶碳汇开发利用。

十、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二十四)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完善出口政策,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

(二十五)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绿色转型。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南南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深化与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我国新能源等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走出去,让绿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二十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定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发布我国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统筹国内外工作,主动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

十一、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

(二十七)健全法律法规。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律,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十八)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报告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核算体系。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国际衔接。

(二十九)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

十二、完善政策机制

(三十)完善投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

(三十一)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三十二)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按供热量收费。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

(三十三)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三十五)强化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组织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碳中和工作谋划,定期调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三十六)压实地方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自觉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三十七)严格监督考核。各地区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内容来源:新华社
编辑:牛耘
校审:肖刚 黄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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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把碳中和说清楚了 http://www.hahakm.com/co2/21246/ http://www.hahakm.com/co2/21246/#respond Sat, 23 Oct 2021 02:39:31 +0000 /?p=21246
作者:安永碳中和课题组著 转载来源:CMKT咨询圈
什么是碳中和
提到碳中和,你可能想知道:什么是碳中和?我们为什么要进行碳中和?究其原因,是什么让碳中和成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遏制全球变暖而采取的举措?这对我们每个人到底有什么影响?我们又需要如何应对呢?为了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我们首先介绍碳中和的提出背景。
 
碳达峰:是指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不再增长,并逐渐下降的过程。
 
碳中和:是指在特定时间内,每一个对象(可以是全球、国家、企业甚至某个产品等)未来“排放的碳”与“吸收的碳”相等。
 
 
碳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化,人类生存发展面临危机
全球快速变暖,自然环境面临威胁
 
刚刚过去的2020年,除了新冠病毒在全球肆虐,你是否也感觉到了气温有点特别?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显示,2020年是有(气象)记录以来三个最暖年份之一。2020年6月,北极圈内的一个西伯利亚小镇居然达到了38℃的高温!这也是北极圈内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温度。其实,不只是北极,2020年全球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上升了大约1.2℃,气温的上升速度远远超出预期。
 
也许你会想:全球平均气温仅上升1℃,能对我们产生多大的影响呢?要知道,全球平均气温每升高1℃,海平面可能会上升超过2米,这会导致像巴厘岛、马尔代夫这样海拔较低的沿海地区的面积逐渐缩小甚至消失,岛上的居民将不得不迁往别处。
 
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2℃,全球99%的珊瑚礁都将消失,接近墨西哥国土面积的冻土会永久解冻,水资源将变得极度紧张。数千年来,地球的全年气候一直保持稳定。正如我们的身体一样,地球可以通过自我调节维持气候的动态平衡,这也是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地球生态系统内在的生态平衡一旦被打破,将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有研究认为,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5℃,地球的整体环境将被完全破坏,甚至有可能引发生物大灭绝。所以,平均气温每上升1℃,都将对地球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见图1-1)。
 
 
终于有人把碳中和说清楚了插图
 
导致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是人类活动不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温室气体主要包括水蒸气、二氧化碳、氧化亚氮、氟利昂、甲烷等,这些气体使大气的保温作用增强,从而使全球温度升高。其原理是,太阳发出的短波辐射透过大气层到达地面,而地面增暖后反射出的长波辐射却被这些温室气体吸收。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不断增多,就好像给地球裹上了一层厚厚的被子,使地表温度逐渐升高。
 
社会发展离不开能源的使用,随着全球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和生产用能需求的上升是必然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化石燃料的大规模使用,例如用煤炭发电和供暖,以燃油为动力的汽车,都是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碳排放不可避免。因此,解决发展与排放之间的矛盾、平衡二者的关系就成了关键。
 
《巴黎协定》确定了全球平均气温上涨幅度控制目标
 
为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减缓全球变暖趋势,2015年12月,近200个缔约方共同通过了《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对2020年后全球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行动安排。这一协议的主要目标是将21世纪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2℃之内,并寻求将气温升幅进一步控制在1.5℃之内(见图1-2)。
 
终于有人把碳中和说清楚了插图1
 
为什么要努力控制在1.5℃以内呢?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指出,若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5℃以内,将能避免大量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与风险,例如,能够避免几百万人陷入气候风险导致的贫困,将全球受水资源紧张影响的人口比例减少一半,降低强降雨、干旱等极端天气发生的频率,减少对捕鱼业、畜牧业的负面影响。
 
为什么提出碳中和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我国宣布碳中和目标,积极响应《巴黎协定》应对气候变化,主动做出减排承诺。
 
(1)摆脱能源对外依赖
当前,我国化石能源的对外依赖程度仍然较高。以石油产业为例,我国石油的进口量位居全球首位,2020年对外的依赖程度攀升至73%。在我国工业化进程持续推进的前提下,未来对于能源的需求还将有增无减。但事实上,我国可再生能源非常丰富,资源禀赋远远超过化石能源。
 
(2)促进全球产业链重构
在碳中和目标下,产业链内企业间的经济交换,不再仅限于传统的产品与服务,也包括每一个环节的碳排放量
 
(3)推动资产重新配置
伴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浪潮,资本市场的投资风口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变”
 
(4)以气候外交提升国际话语权
碳中和是一场深刻的能源替代行动,将重新定义21世纪的大国竞争格局
 
(5)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技术研发与技术突破是实现净零排放的关键
 
(6)创造新型就业机会
就业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碳中和带动了新型业务、新型企业、新型行业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新职业、新岗位、新的就业机会。
 
(7)推动循环经济转型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需要生产体系、流动体系、消费体系的协同转型。
 
实现碳中和:四项关键要素缺一不可
相信现在你已经对碳中和的概念,我国为什么现在提出碳中和,以及实现碳中和的难点有了基本的了解。那么要想实现碳中和,究竟有哪些关键要素呢?我们将在本章中对实现碳中和的四项关键要素,即技术可行、成本可控、政策引导及多边共赢逐一进行讲解。
 
要素一:技术可行
 
大力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技术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根本路径。
 
为什么技术对于实现碳中和如此重要?一方面,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实现碳中和所需的碳排放减量远远多于其他经济体;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仍以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燃料为主,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给中贡献较小,当前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尚未完全脱钩,因此在考虑减少碳排放的同时,还要兼顾经济的持续发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尤为重要,这就要求企业在保持经济发展贡献的前提下,以先进技术为重要依托,最终实现碳中和愿景。
 
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十年,以CCUS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电气化技术、信息技术等为中心的一系列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将在能源转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CCUS技术能够帮助高耗能行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技术、电气化技术的发展将加快传统化石能源的淘汰,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换代;此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也将助力我国碳减排进程,对减少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要素二:成本可控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考虑低碳与市场发展的平衡,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做到成本可控,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零碳经济将彻底重构产业链,这也意味着价值链的全面转型。从几大高耗能、高排放的控排行业来看,绿色低碳转型将大幅提高能源供给与节能减排的成本。
 
短期来看,脱碳行动带来的“绿色成本”必然会给企业发展带来竞争劣势。对于某些难脱碳的行业领域,如钢铁行业,脱碳会使每吨钢的成本上升20%,这对钢铁企业来说影响巨大,但是对于使用零碳钢铁的汽车制造企业来说,成本增量不会超过现在的1%,对于消费者来说, 1%的增量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此,碳价和相关制度的保障对于全面推动脱碳进程至关重要。逐步建立我国的碳定价体系以及各国碳价的互联机制,可以避免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要素三:政策引导
 
政府需要完善行业排放标准、建立碳税征收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及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实施一系列碳减排政策,为企业发展碳减排新技术提供政策上的支持与引导,助力企业尽早开展低碳转型的尝试,帮助企业降低转型成本和融资难度,降低企业应用碳减排技术的风险,从而让企业以最低的成本和风险实现低碳转型。
 
要素四:多边共赢
 
要实现碳中和目标,一方面需要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还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利益共同体的协同努力,从而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举例:某汽车集团在其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愿景中明确表示,将从供应链、生产制造、产品规划、产品使用和产品回收利用5个环节,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减排。这一举措将对该汽车集团的各上游供应商提出严苛要求,它们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集团的低碳减排标准,如低排放工艺生产的轮胎、绿色铝材制成的电池外壳与轮毂、绿色环保塑料内饰、大豆泡沫材料的汽车座椅、可回收动力电池、节能电动汽车设计等。
 
各行业转变路径导图
 
我们分别从能源供给侧和能源需求侧两个角度出发,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畅想电力、非电、钢铁、水泥、化工、交通、建筑和服务行业的“零碳”未来,提出各行业具体的脱碳路径(见图3-1)。我们认为各行业在节能减排的过程中,离不开碳的“负排放”技术的发展、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设以及绿色金融体系的保障。因此在行业着手减排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这些支撑要素。
 
终于有人把碳中和说清楚了插图2
 
 
 
实现碳中和,下一步怎么走
一:
给每个人的建议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低碳环保、科研或就业选择等方面为碳中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一,低碳环保方面。个人可通过绿色出行、环保办公、降低能耗、减少肉类摄入、植树造林等手段助力碳中和的实现。
 
绿色出行。个人要将绿色出行的理念深植于心。绿色出行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拥堵,还减轻了环境压力。个人可以通过自行车、电动公交车、地铁、电动汽车等多种交通工具,以及合乘、共享等出行方式,减少碳排放。
 
环保办公。环保办公指减少办公过程中的打印、复印次数,养成节约纸张的好习惯,选择可循环利用的办公文具,加快适应无纸化办公。同时减少商务出行,尽量利用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
 
降低能耗。在电器选择上,尽可能选择使用节能电器。安装光伏分布式能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既可以满足家庭用能需求,也符合低能耗的用电方式。同时,节约用电的习惯自然也必不可少,可以通过使用智能家居控制中心统筹屋内耗能,及时关闭不使用的电器。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采用环保且生产过程耗能低的材料,例如选用再生钢材,通过保温混凝土模板、屋顶防辐射屏障、基础隔热板等提高住宅能效。
 
减少肉类摄入。倡导少吃肉。原因是水果、蔬菜和谷物对环境影响较小,而饲养牛、羊等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如果把全世界的牛视作一个国家的话,它就是全球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牲畜饲养的温室气体排放不可小觑。我们可以提高素食餐饮的频率,减少肉类的摄入,或者选择购买植物基人造肉这样的产品,减少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
 
植树造林。森林可以吸收和储存二氧化碳,因此主动参与植树造林有助于实现碳中和。你也可以通过类似“蚂蚁森林”这样的线上碳减排活动参与植树造林。个人的绵薄之力可以积少成多,从而迸发出巨大的能量。全民一致的碳减排行动,可以增加我国的森林面积,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其二,科研或就业选择方面。在专业选择上,可以考虑选择有利于推动碳中和发展的相关技术和专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在科研方向上,可以研究碳中和与自身所学专业或所处行业的相互影响,从专业性角度出发,研究可以为碳中和做什么,为碳中和实现路径建言献策;在就业选择上,新一轮低碳环保技术的发展将催生一大批绿色环保领域的新就业机会,传统的化石能源行业发展空间可能受限,尽早切换赛道或选择在低碳技术领域自主创业,有利于抓住新一轮“风口”,实现个人发展的“弯道超车”。同时,传统行业人员也可选择到已声明碳中和目标或有此规划的公司就业,并积极推动公司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二:
给企业的建议
 
(1)摸清自己的“碳家底”,明确碳排放范围
企业实现碳中和的重要依据是明确其生产和运营范围内的碳排放量,做好碳排放核算工作是企业开展碳中和工作的基础。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The Greenhouse Gas Protocol),它将企业碳排放范围分为范围1、范围2和范围3。
范围1是指企业自有设施的排放,例如制造业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能源行业的燃料燃烧等;范围2是企业消耗外购能源导致的供能机构的排放,例如企业外购电力和蒸汽产生的排放,以互联网科技行业为代表—数据中心的外购电力;范围3是指其他所有排放,包括外购商品和服务、上下游产业链以及售出产品的使用过程等的碳排放量,例如员工出差、上下游运输及分配和租赁资产等。
 
(2)在明确排放范围的基础上,企业需明确排放总量,即开展碳核算
 
企业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有两种国际标准核算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4标准,例如企业碳核查,就是核算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只包含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在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碳减排量核查工作中常用到这一方法。根据ISO 14064标准,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二氧化碳当量总额计算具体如图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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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7标准,该方法除了统计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还统计了范围3的排放,可以测算技术方案的碳排放,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对比评价,同时也可以测算企业的碳足迹,用于企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核算。第一种方法容易核算和核查,而第二种方法涉及供应链全过程的排放,较难准确核算。但是,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核算,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进行大量的直接碳排放,无法达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门槛,企业很难改进,限制减排潜力的发挥。因此,对于大多数并不是直接高碳排放的企业,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法核算,测算全价值链的碳排放水平。同时企业还可以考虑结合新兴技术和数字化方案,如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提升碳排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应定期对碳足迹的进展进行信息披露。
 
(3)结合企业特征,制定科学的碳减排目标
 
当算清当前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后,企业要围绕自身业务特征,结合我国“30·60”双碳目标,制定自身的碳减排目标和规划,并配合出台自身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
 
企业在制定碳减排目标时,可参考“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发布的指南,制定符合《巴黎协定》的科学碳目标。科学碳目标已成为全球公认的企业设定碳减排目标的标准,旨在为企业提供基于气候科学减排目标的清晰指导框架,从而确保企业设定的碳减排目标和速度与《巴黎协定》中控制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小于2℃的目标相一致。
 
(4)制定具体的行动路线图
 
明确具体的减排实施路径是确保实现各关键时间节点目标的前提。
企业应如何将具体的减排行动融入生产运营中?通过分析欧洲领先企业的减排行动,我们总结出几点落地建议。首先,成立企业级减排项目小组,由公司高层作为小组领导,以更有力地推动减排行动,并定期审查各部门的减排成果。其次,将公司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细化为各部门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并将减排目标纳入部门负责人考核体系,设置环境关键绩效指标(Environment KPI,E-KPI),提高内部各运营环节的减排积极性。最后,设立公司“碳税”,在公司内部交易中,通过建立模拟市场的方式将碳税成本计入模拟利润计算,让各部门主动承担起减少碳排放的责任。例如,某大型集团在2012年开始实施碳税责任制,各部门使用内部高碳产品或服务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碳税(每吨15美元)。这些碳税不仅将影响部门利润,并且各部门需要将这些碳税“真金白银”实际缴纳至集团总部,形成碳减排专项资金(carbon sink),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
 
(5)“核心减排”是重点,发展培育低碳技术
 
实现碳中和意味着企业要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上做深度调整,而不只是过度依赖植树造林等碳抵消方式。由于森林种植面积和土地面积有限,因此我国可开发利用的碳补偿“额度”有限,也就是说,NbS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固碳,有助于实现碳中和,但它并不是“万金油”,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例,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才是企业碳减排的重点。这就需要企业围绕核心业务,在工艺和技术方面加大研发和投资力度,拓展低碳转型的解决方案,确保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升级。企业可选择与研究机构、专家等开展合作,共同研究“核心减排”技术。在降低内部核心业务碳排放量的同时,还应加大碳捕集等“负排放”技术的研究,以降低企业的绿色溢价。技术是企业实现碳中和赛道上重要的一环,率先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将引领行业实现低碳与效益双赢。针对不同行业,前文也提到应重点发展何种技术来实现节能减排,例如电力行业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发电技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钢铁、水泥等工业行业通过原料、燃料替代,深度拓展工业电气化,利用工业余热回收,大力发展CCUS技术等。企业需要直面碳减排的挑战,真正致力于碳中和,而不是不成比例地过度依赖NbS,给自身染上“漂绿”嫌疑。
 
(6)建立全供应链碳中和管理体系
 
目前一些先进的企业已经开展全供应链的碳减排工作,并且要求供应链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加入碳减排项目小组,将低碳环保作为供应商筛选指标之一。例如,某科技公司在过去十多年对每一款产品都做供应链碳排放的调查,并发布产品碳足迹结果。还有一些制造企业将供应链上游材料碳排放指标纳入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中,为企业供应商选择提供决策依据。另外一些企业每年与每一家关键供应商共同制定减排目标,并且在年末审查其是否达成年初目标,将审查结果纳入下一年度供应商遴选指标。而且随着全供应链、全生命周期碳中和理念的推广,企业对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碳减排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尤其将合作伙伴的低碳减排纳入评价体系后,获得多级供应链的碳排放数据已不再是难题。企业应树立建立碳中和全供应链碳排放管理体系的理念,从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争取尽快实现供应链碳中和。
 
(7)运用数字化转型赋能
 
当前,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工厂、智慧建筑等的建设是全面展开碳减排运动,实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而智慧的“抓手”离不开数字技术赋能。对于企业来说,数字技术创新是催生企业发展新动能的核心驱动力,能为企业带来新链接、新流程、新业务和新业态,企业的低碳发展路径离不开数字化转型。因此,企业要想实现碳中和,就要根据自身所处行业积极参与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建筑等的布局,主动把握甚至引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转变现有的生产管理理念,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8)注重碳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在面临同类商品的选择时,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业务透明度高、主动披露对人类和地球有何影响的企业的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企业进行透明和可持续的信息披露,从而增强产品竞争力。在碳中和目标下,企业作为碳排放的主体,更有责任进行高水平的碳风险管理和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碳风险管理体系,系统评估碳风险,采取主动防范、控制、补偿、承担和机遇转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碳风险管理,并定期更新碳风险管理体系,将碳风险管理和碳合规纳入其中。在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符合政府或市场规定的报告披露要求,并参考相关国际标准。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多种披露形式,回应市场关注点,并参考综合报告理念,全面展示企业财务和非财务数据。
 
(9)评估碳减排成本,应对碳关税对经济的影响
 
碳关税将加大出口企业的成本,剥夺某些碳排放量高的企业原有的成本优势,改变行业竞争格局。比如欧盟2021年3月通过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议案,焦炭、石油精炼产品、采矿和采石等行业将直接受到影响。由于我国钢铁企业碳排放量大,出口欧盟需要缴纳高额的碳税,而碳效率高的外国钢铁企业支付的税费将比我国钢铁企业少50%,因此相较于其他国家碳排放较少的钢铁企业,我国钢铁企业将丧失成本优势。为减少碳关税的影响,企业一方面要积极执行绿色低碳发展的方针,另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各国政策的最新动向,评估碳成本,将碳成本纳入企业经营决策中,及时衡量碳价格对产品和其他相关成本的影响,并将之纳入提供给管理层的成本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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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ahakm.com/co2/21246/feed/ 0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 http://www.hahakm.com/services/edu/21200/ http://www.hahakm.com/services/edu/21200/#respond Sat, 23 Oct 2021 02:16:07 +0000 /?p=21200 作者:酷玩实验室

中国的比特币时代,彻底终结了。

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通知,宣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被正式列为淘汰类产业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文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几个“非法”,意味着对于比特币的最严封杀已经来临。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

与此同时,清退“挖矿”活动在同步进行。

上个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在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发现一处堆放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仓库,查获“矿机”10100台,现场查验用电量1104千瓦时。

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清理关停45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理论上可年节电65.8亿千瓦时,折合约20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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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退出,全球其他地区的矿工正在抓紧“承接”我国的份额。

自今年整治比特币以来,最多时有50%的算力退出挖矿网络。这意味着,行业整整少了一半的竞争者。

据《晚点LatePost》报告中称,现在的矿机,只要能开着,那就是 “真正的印钞机”。

一位服务商如此评价此刻的情形:“国家政策生生造出了一个蓝海。”

那么有人疑问:中国挖矿行业原本“称霸”全球,为什么要放弃掉?像挖矿这么暴利的行业,为什么不攥在自己手里?

这其中的缘由,一方面,是由于比特币对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存在着隐患。

另一方面,比特币挖矿也是个隐形的“用电大户”。

之前,比特币作为一种不用印刷的电子货币,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种“清洁产业”。

但实际上,面对如今全球用电荒的尴尬境遇,这种“清洁产业”已经对现实资源造成的冲击,比我们想象中要严重得多。

01

吞电兽

2021年5月21日,第18届亚洲国际象棋个人锦标赛前,发生了尴尬的一幕。

由于疫情原因,各国家的棋手在线上进行比赛,但到了赛点儿,其他国家的都已上线,唯独不见伊朗的棋手。

伊朗在国际象棋界负有盛名,选手不至于主动弃赛,正当主办方不知所措时,消息传来,原来是伊朗棋手碰到了不可抗力。

伊朗首都德黑兰停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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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停电,看似是意外状况。

但对于伊朗人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

自年初以来,伊朗十多个省市均出现了电力不足、拉闸限电的状况,特别是首都德黑兰,几乎每天都会随机断电两小时,1000多万人每天陷入黑暗之中。

期间混乱频发,比如市内交通信号灯瘫痪、交通堵塞,还导致不少医疗器械无法正常使用、50℃高温药品热失效、等等……

德黑兰工业城负责人帕尼扬曾透露,断电还给2500个工业单位和生产线造成了损害,甚至有传言称部分重要的石化厂和化工厂都因此而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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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是比特币。

众所周知,比特币是通过一个名为“挖矿”的过程创建,这个过程中,运算能力强大的“矿机”(专门用来挖矿的计算机)相互竞争,以解决复杂的数学问题。

而相应的代价,就是需要耗费大量的电。

有机构做过统计,一台比特币的矿机一天24小时不停运转,耗电量大概与一个5口之家一个月的用电量相当。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开采比特币所需电力激增至每年77太瓦时,创下历史记录,相当于智利一个国家的总耗电量。

根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统计,假如把比特币视作一个“经济体”的话,它已经超过了瑞典、荷兰,位居全球第27位。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4

可见,比特币是名副其实的“电老虎”。

而把这只虎养得壮实威猛,伊朗在其中贡献了不小的力量。

自2020年10月以来,伊朗用于“挖矿”的用电量增加了4.5倍,每天消耗大约450兆瓦的电能,相当于30多万个家庭一天的用电量,比特币算力占全球的4.5%

之所以伊朗如此热衷于“挖矿”,首先因为当地低廉的电费——伊朗是能源大国,盛产油气,每度电的价格只要4美分,相比之下美国要13美分。

同时,政府也对挖矿行业管理宽松,甚至允许外国投资者前来开设比特币“矿场”。

为此,大批的矿老板们才带着矿机蜂拥而至,一举让伊朗成为世界上第六大加密货币矿场。

而蜂拥而至的矿老板们,大多来自一个地方。

那就是中国。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5

按照比特币算力,我国是伊朗的近13倍。

仅仅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以北70公里的达拉特旗一座小城中,就曾藏着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矿场——这里一年出产过13万个比特币,占去了全球比特币算力的5%。

同时,这里每天的耗电量约70万千瓦时,可供一个普通家庭使用上百年。

达拉特旗并不是个例。

在内蒙古、新疆、云南、四川的崇山峻岭里藏着数不清的比特币矿场,数量不少于100家,它们合起来生产比特币的算力,足足占了全球算力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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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偏偏是这些省份呢?

依旧是那个原因——电费便宜。

内蒙古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煤炭大省,资源丰富而又地广人稀,电价能够低至大约0.35元/度。

而到了春夏,四川、云南等省份水资源丰富,电力价格最低可以达到0.25元/度,矿老板们则带着矿机迁徙到川西地区,利用丰水期便宜的水电“挖矿”。

矿场获得了廉价电力,当地解决了电力过剩,看似是双赢。

但实际上,因比特币所消耗的巨额电力,对促进生产和就业,拉动经济的作用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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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某家跨矿企业2020年全年纳税仅25万元,但月均耗电量却高达2500万度,2021年前4个月,纳税仅9万元,但月均耗电量高达4500万度,折算能耗约为1.5万吨标煤。

有当地人表示,“在我们这里,这个能耗相当于大型乳品企业10条液态奶生产线的能耗总量。”

根据统计,经济总量占全国 1.7% 的内蒙古,却消耗了全国 5.2% 的能源。“十三五”前四年,能耗强度累计上升 9.5%,2019 年能源消费总量较 2015 年增长 6562 万吨标准煤,已达到“十三五”增量目标的184%。

由此可见,挖矿造成的能源浪费非常严重

同时,有些人为了更为低廉的电价,甚至开始动歪脑筋,将手伸向了“骗补”的方式。

02

窃电贼

在内蒙、四川和云南这些地区,人们经常会发现一些“大数据、云计算”企业。

推进门才发现,原来都在“挖矿”。

这些公司以“高科技”的名义,伪装成数据企业,成为一些偏远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这样就能享有电费优惠,同时把矿机伪装成普通服务器。

一名币圈人士表示,“企业对外直接说是‘挖矿’,肯定不行。用电量太大,太招摇,一般对外自称是数据中心,包装一下蒙混过关。”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8

同时,一些小水电场还暗地里搞起了“私自售电”的勾当。

2020年1月13日,汶川古城电厂与道孚孟托电站,被发现在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向矿主“非法供电”约10509.91万千瓦时和4226.26万千瓦时。

原本,私营水电厂是不能将电力直接输送给电力用户的,需要先将电力销售给电网企业,再由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并依法依规缴纳相关费用。

如果要向私人售电,必须获得主管部门批准。

但在利益熏心之下,一些小水电站和矿主谈妥价格,以略高于电网的价格将电售出,以此牟利。

而这样的行为,直接导致当地有约10%左右的电量没有纳入监管和统计,每年数亿元的输配电费和税收因此流失。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9

更有甚者,还不惜铤而走险去“偷电挖矿”。

2021年8月,姑苏警方接到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报警称,辖区外五泾弄有一户电表有两次私自打开的痕迹。

警方进户才发现,屋子里没有任何家具,只有一排排的货架,上面放满了矿机,一旁几个大风扇对着货架吹。

原来,这是房主近两年一直在“挖矿,因为嫌电价昂贵,便动起了改装电表偷电的歪主意。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0

同样的事件也发生在湖南郴州。

2018年,湖南郴州某中学近几个月电费猛增,并且全校网络变得很慢。

经过调查,老师们在电教室内,发现了9台大功率电脑。

原来,是该校校长与副校长在教室内挖矿,专门弄了9台机器在学校机房进行以太币“挖矿”,其中8台属于校长,1台是副校长的,产生的一万多的电费都在学校报账。

9台大功率“矿机”夜以继日的运转,不仅挖崩了学校网络,更使得学校电路无法负荷,差点引发火灾。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1

有人还偷偷潜进了废弃工厂去偷电。

2019年4月3日,20余名公安人员和10余名供电专业人员,对湛河区九里山街道一处废弃厂房,进行了突击用电检查。

结果发现,该厂房内数十条电缆散落在地上,屋内的钢架直顶屋顶,共横向12层、竖向13个间隔,堆放着近1700余台比特币挖矿机。

经测算,该窃电窝点一天窃电量近4万度,其一日窃电量可供三口之家用40年,而类似的窃电案在当地一年内就查获了21起。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2

2020年5月26日,黑龙江大庆警方根据油田提供的电力数据,怀疑某村附近有盗电窝点。

经过摸排,两个无主无碑的“坟头”吸引了警方注意。

因为在“坟头”不远处,有一堆柴火垛。按理说,柴火垛附近应该有村民居住,在坟头附近的树林中出现就很反常。

果然,在柴火垛下面,警方发现了一个地道入口,通向坟头下面的非法矿场。该窝点盗取油田的电力,运转着二十余台比特币矿机。

矿机的耗电量非常大,两三台大功率的比特币矿机,耗电量就相当于一口中小型油井的耗电量,给大庆油田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3

就在这次“坟头挖矿”之前,4月24日,大庆市公安局还根据获取的线索称有人在采油五厂一矿九区一采油队附近私接油田电力来挖比特币,发现狗窝下面竟然有个窝点,藏着 54 台比特币矿机,非法偷电挖矿。

除了大庆,另一个偷电挖矿很流行的城市是唐山。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或有油田,或有煤矿,资源丰富,容易得手。

截至2020年6月10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比特币”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共检索到1278篇文书。其中与盗电挖矿相关的案件70起,占相关案件总数的5.48%。

足以见得,窃电挖矿的现象有这么猖獗,对国有资产的侵蚀有多么严重。

03

脏币

从目前的技术看来,挖矿还不可避免地会给当地带来高污染。

之前因为挖矿,伊朗当地空气质量指数就频频爆表,伊朗卫生部不得不连连发外出健康预警。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4

伊朗当地雾霾严重

假如没有政策干预,我国比特币矿场的碳排放也将在2024年达到1.3050亿吨,这个数值将超过菲律宾、捷克等国家,让中国182个城市的碳排放中排到前10名,并名列全部工业行业的前十。

《自然气候变化》论文也显示,2020年因挖矿而产生的二氧化碳高达6900万吨,占比全球排放量的1%,这足以在20年内将全球气温提高2℃。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5

碳排放足以在中国182个城市中排到前10名

更令人担忧的是,挖比特币还可能会影响到当地的生态环境。

2014年,美国纽约州北部的一家名叫格林尼奇(Greenidge)旧燃煤发电厂,因为经营不善,被私募投资公司阿特拉斯(Atlas)收购。

按照计划,阿特拉斯打算把这座燃煤发电厂,改造为燃烧天然气的调峰电厂。

但为了寻求更高的回报,阿特拉斯把目光放到了比特币身上。

这家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在发电厂里安排了上万台采矿设备,办起了矿场。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6

截至2020年12月,这家电厂为了挖矿,已经产生了243103吨的二氧化碳和等量的温室气体。

更重要的是,这里排放的热水还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伤害。

发电厂用来发电的燃气轮机是需要大量冷水进行冷却,这些冷水在被加热的同时,也会带走发电机的热量。

在加热之后,这些热水会被排放到发电厂附近的河流当中。

然而在成为矿场之后,这些排水量额度就有了新的作用——给矿机冷却。

发电厂每天源源不断地排出热水,然后倾倒在一条名叫库卡湖出口的溪流当中,而这条溪流最终会流入一个名叫塞内卡湖的冰川湖。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7

这个塞内卡湖拥有12000年的历史,以适宜垂钓彩虹鳟鱼而闻名,连续57年都是美国鳟鱼种群生存数量最大的湖泊。

虹鳟鱼这种鱼对水温的波动非常敏感,只喜欢生活在含有更多氧气的冷水中。

只有水温在12-14度时,虹鳟鱼才能正常生长,随着温度升高,鱼会逐渐变得紧张起来。水温超过21度时,虹鳟鱼就会停止生长,个体开始死亡。

而发电站排放的热水温度最低都是30度……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8

目前环境专家们正在对这里的水温进行调查,差不多在2023年才能得出一个最准确的结果,但根据当地居民的说法,这个原本的冷水湖,如今摸起来已经跟温泉的感觉差不多了。

甚至有人说:你感觉就像在一个热水浴缸里。”

这样的水温明显已经不适宜虹鳟鱼的生存,更别提水温升高之后还会大量繁殖出有害细菌和藻类了。

而在四川大渡河流域,相似的场景也在发生…..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19

但这还不是唯一的环境影响。一项最新研究显示,截至今年5月,比特币挖矿每年产生多达3.07万吨电子垃圾,相当于荷兰每年电脑、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产生的电子垃圾总量。

根据Science Direct的这份报告,比特币每笔单独的交易产生“至少272克的电子垃圾”,相当于两个iPhone 12 mini的重量,每两笔比特币交易产生的电子垃圾量相当于扔掉一台iPad。

研究预估,在今年早些时候比特币价格达到顶峰时,每年的垃圾量可能会超过64.4公吨。

假如它们回收不当,大量的重金属和化学物质会渗入土壤,流入河流,最终进入人类体内。

更严峻的问题是,因为与大多数计算硬件不同,矿机除了在开采比特币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用途,几乎无法回收。

随着比特币继续上涨,它们只会越来越多。

在此之前,比特币作为一种不用印刷的电子货币,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种“清洁产业”,但实际上,这个行业已经在悄无声息之中,对现实资源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尾声

7天前,萨尔瓦多总统 Nayib Bukele 在推特上宣布了“比特币合法化”的最新战绩:

 

 

三分之一的萨尔瓦多人(210万人)已是比特币钱包Chivo活跃用户。

在这个贫穷且动荡、仅有 650 万人口的中美洲小国,比特币现在是法定货币了。

在过去的两周里,萨尔瓦多因官方 App 的崩溃而手忙脚乱,一星差评疯狂涌入;民众感到困惑和不信任,反对人群走上街头抗议,甚至暴力打砸烧毁比特币 ATM 机。

有报道这样描述萨尔瓦多的比特币实验:“一场闹剧”。

用这句话来形容整个比特币的发展历程,也再适合不过了。

最初,国家给一些企业电价优惠,目的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生产和就业,拉动经济。

从目前的结果看来,这些都化为了少数币圈人士的利益,变为了一场投机游戏。

国内电力已经如此紧张,我们还要被偷多久?插图20

与此同时,一场大范围的“电荒”正在全世界流行开来。

9月以来,不仅是中国,欧洲主要国家的电价都在翻倍增长。

有一句话叫做,“一个国家如果陷入了能源危机,那么它不仅会发展停滞,还会面临经济甚至社会危机。”

这场能源的考验,对于中国来说至关重要。

而撑过这次危机的第一步就是,比特币这场闹剧,必须止住。

作者:酷玩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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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1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验收结果的公示 http://www.hahakm.com/co2/20364/ Fri, 22 Oct 2021 06:48:49 +0000 /co2/20364/

 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论证,初步确定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两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1965397

  附件: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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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http://www.hahakm.com/co2/20361/ Fri, 22 Oct 2021 06:48:43 +0000 /co2/20361/

湖南省、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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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http://www.hahakm.com/co2/19500/ Sat, 16 Oct 2021 05:55:54 +0000 http://wp.hahakm.com/co2/195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和交通委、建设局):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生动实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相结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储备
  (一)进一步摸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摸排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短板,组织相关专业经营单位,联合排查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设施,摸排民生设施缺口情况。
  (二)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将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做到符合改造对象范围的老旧小区应入尽入。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时,把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设施,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民生设施,作为重点内容优先改造。
  (三)规范履行审批程序。依法合规办理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建设许可等手续。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的,各相关部门应加强统筹、责任共担,避免顾此失彼;涉及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安全隐患改造内容,应确保安全审查不漏项。
  二、强化资金保障
  (四)政府投资重点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各地应统筹地方财力,重点安排消除城镇老旧小区各类安全隐患、提高排水防涝能力、完善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停车场和便民设施等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积极支持消除安全隐患。
  (五)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责任。督促引导供水、排水、燃气、电力、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做好衔接;落实出资责任,优先安排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资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和运营维护力量保障,消除安全隐患。
  (六)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利用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小区整体改造项目和水电气热等专项改造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充电桩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内容,鼓励社会资本专业承包单项或多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七)加强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监管责任人应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发现问题督促及时解决。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首要责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工期组织建设,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踏勘小区及周边设施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在改造方案中统筹治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是加强对相关设施安全改造的监督检查。
  (八)强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以及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电力等市政管网设施建设,养老、托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体育健身、无障碍等设施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防洪排涝、治污、雨水资源化利用、市政建设等工程,优化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避免反复开挖。
  (九)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各有关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将安全质量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安全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安全质量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达标,否则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压实地方责任。各级城市(县)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紧建立完善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市政设施管理制度。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按照职责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压实专业经营单位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巡查和设施管养。
  (十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广泛参与、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社区管理新机制,推进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十二)推行物业专业化管理。城镇老旧小区完成改造后,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专业化物业服务公司接管;引导将相关配套设施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及补建续筹制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统筹公共设施经营收益等业主共有收入,保障城镇老旧小区后续管养资金需求。
  五、其他事项
  自2021年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严格按照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规定,支持小区内和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支持单独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各地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2021年已分解落实的具体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相结合工作,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节约集约规范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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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http://www.hahakm.com/co2/19501/ Sat, 16 Oct 2021 05:55:54 +0000 http://wp.hahakm.com/co2/19501/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文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新形势下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是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基础。横琴地处珠海南端,与澳门一水一桥之隔,具有粤澳合作的先天优势,是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平台。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横琴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横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同时,横琴实体经济发展还不充分,服务澳门特征还不够明显,与澳门一体化发展还有待加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坚持“一国两制”、依法办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创新完善政策举措,丰富拓展合作内涵,以更加有力的开放举措统筹推进粤澳深度合作,大力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加快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着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不断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支持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澳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注入新动能。

(三)合作区范围。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为“二线”。

根据横琴全岛客观现实情况,对合作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管理。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横琴口岸澳门管辖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适用澳门有关制度和规定,与其他区域物理围网隔离;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区域采用电子围网监管和目录清单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特殊政策。

(四)战略定位

——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立足粤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围绕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主攻方向,加强政策扶持,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

——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立足合作区分线管理的特殊监管体制和发展基础,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加快实现与澳门一体化发展。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充分挖掘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创新潜力,用足用好澳门自由港和珠海经济特区的有利因素,加快提升合作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力支撑澳门-珠海极点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引领作用,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

(五)发展目标

到2024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时,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机制运作顺畅,创新要素明显集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与澳门有序衔接,在合作区居住、就业的澳门居民大幅增加,琴澳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建立,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到2029年澳门回归祖国30周年时,合作区与澳门经济高度协同、规则深度衔接的制度体系全面确立,各类要素跨境流动高效便捷,特色产业发展形成规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一国两制”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全面彰显,合作区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高效运转,琴澳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目标基本实现。

二、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

(六)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发展急需的科技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高标准建设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院校的产学研示范基地,构建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推动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大力发展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产业。加快构建特色芯片设计、测试和检测的微电子产业链。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生态,打造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应用示范项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应用示范项目和下一代互联网产业集群。

(七)发展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着眼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优化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路径,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为载体,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允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或“澳门设计”标志。研究简化澳门外用中成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上市审批流程,探索允许在内地已获上市许可的澳门中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生产,对澳门研制符合规定的新药实施优先审评审批。支持发展毛坯钻石加工,打造世界级毛坯钻石、宝石交易中心。

(八)发展文旅会展商贸产业。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在合作区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会议展览、体育赛事观光等旅游产业和休闲养生、康复医疗等大健康产业。加强对周边海岛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支持粤澳两地研究举办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世界湾区论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平台。允许在合作区内与澳门联合举办跨境会展过程中,为会展工作人员、专业参展人员和持有展会票务证明的境内外旅客依规办理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注),在珠海、澳门之间可通过横琴口岸多次自由往返。支持粤澳合作建设高品质进口消费品交易中心,构建高品质消费品交易产业生态。建设中葡国际贸易中心和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

(九)发展现代金融产业。充分发挥澳门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支持合作区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多币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吸引外资加大对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跨境创业投资及相关投资贸易中使用人民币。支持澳门在合作区创新发展财富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等现代金融业。支持合作区对澳门扩大服务领域开放,降低澳资金融机构设立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信用证保险等业务。

(十)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十一)促进境内外人才集聚。制定吸引和集聚国际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大力吸引“高精尖缺”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国际高端人才给予进出合作区高度便利,为高端人才在合作区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粤澳双方研究提出,提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完善外国人才签证政策,便利国际人才参与合作区建设。支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建设国家级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三、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

(十二)吸引澳门居民就业创业。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支持在合作区采取便利措施,鼓励具有澳门等境外资格的医疗领域专业人才依法取得境内执业资格。高水平打造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葡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创客空间、孵化器和科研创新载体,构建全链条服务生态。推动在合作区创新创业就业的澳门青年同步享受粤澳两地的扶持政策。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合作区企业吸纳澳门青年就业。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十三)加强与澳门社会民生合作。加快推进“澳门新街坊”建设,对接澳门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拓展澳门居民优质生活空间。推动全面放开澳门机动车便利入出合作区。支持澳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以独资、合资或者合作方式设置医疗机构,聚集国际化、专业化医疗服务资源。允许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澳门注册的药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临床急需、澳门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大型医用设备除外)的医疗器械。研究支持粤澳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增强联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合作区与澳门社会服务合作机制,促进两地社区治理和服务融合发展。大幅降低并逐步取消合作区与澳门间的手机长途和跨境漫游费。

(十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澳门轻轨延伸至合作区与珠海城市轨道线网联通,融入内地轨道交通网。加快推动合作区连通周边区域的通道建设,有序推进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铁路等项目规划建设。加强合作区与珠海机场、珠海港功能协调和产业联动。

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

(十五)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一线”放开方面,对合作区与澳门之间经“一线”进出的货物(过境合作区货物除外)继续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和要素。研究调整横琴不予免(保)税货物清单政策,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保)税的货物及物品外,其他货物及物品免(保)税进入。“二线”管住方面,从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的免(保)税货物,按照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从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涉及出口关税应税商品的征收出口关税,并根据需要办理海关手续。研究调整适用退税政策的货物范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十六)人员进出高度便利。“一线”在双方协商一致且确保安全基础上,积极推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严格实施卫生检疫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的行李依法实施监管。加快推进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与横琴口岸的专用通道建设,探索在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与合作区之间建设新型智能化口岸,高度便利澳门大学师生进出合作区。“二线”对人员进出不作限制,对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的物品,研究制定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按规定进行监管。

(十七)创新跨境金融管理。加强合作区金融市场与澳门、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联动,探索构建电子围网系统,推动合作区金融市场率先高度开放。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原则,在合作区内探索跨境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指导银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等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在跨境融资领域,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逐步实现合作区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在跨境证券投融资领域,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扶持合作区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简化汇兑管理。

(十八)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在“管得住”前提下,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不断放宽各类投资者在合作区开展投资贸易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制定出台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澳门衔接、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

(十九)促进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研究建设固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绿色通道,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障安全的机制。支持珠海、澳门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在确保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

五、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

(二十)建立合作区开发管理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粤澳双方联合组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统筹决定合作区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人事任免。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委派一名常务副主任,粤澳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珠海市政府等。

(二十一)组建合作区开发执行机构。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履行合作区的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职能。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派,广东省和珠海市派人参加,协助做好涉及广东省事务的协调工作。粤澳双方根据需要组建开发投资公司,配合执行委员会做好合作区开发建设有关工作。

(二十二)做好合作区属地管理工作。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成立广东省委和省政府派出机构,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社会治安等工作,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能,积极主动配合合作区管理和执行机构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

(二十三)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支持粤澳双方探索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2024年前投资收益全部留给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支配,用于合作区开发建设。中央财政对合作区给予补助,补助与合作区吸引澳门企业入驻和扩大就业、增加实体经济产值、支持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产业等挂钩,补助数额不超过中央财政在合作区的分享税收。

(二十四)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创新合作区国民经济相关数据统计方式,研究编制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对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贡献。立足横琴土地开发现状,合作区未来新出让建设用地,应直接服务于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组织对合作区建设及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成效开展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五)全面加强合作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合作区开发建设全过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适应合作区开发建设新模式和对外开放新要求,积极创新国际化环境中党的建设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坚强保障。

(二十六)强化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遵循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提下,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合作区条例,为合作区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用足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允许珠海立足合作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加强粤澳司法交流协作,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强化拓展横琴新区法院职能和作用,为合作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十七)加大赋权力度。支持合作区以清单式申请授权方式,在经济管理、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关改革开放政策措施,涉及需要调整现行法律的,由有关方面按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相关议案,经授权或决定后实施;涉及需要调整现行行政法规的,由有关方面按法定程序提请国务院授权或决定后实施。

(二十八)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越是开放越要注重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研究处置合作区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综合运用稽查、核查、调查、缉私等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金融监测管理体系,构筑金融“防火墙”。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合作区财税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禁限管制、高风险商品等,依法实施口岸联合查验和入市监管,严守国家安全底线。

(二十九)加强组织实施。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粤澳双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开放共享、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合作区建设。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按规定明确开发管理和执行机构具体组建方案和详细职责分工。按照合作区发展新要求,修编《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对合作区建设指导支持力度,把合作区作为本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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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 http://www.hahakm.com/co2/19499/ Sat, 16 Oct 2021 05:55:53 +0000 http://wp.hahakm.com/co2/194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一项艰巨任务,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规划》任务落实。要目标同向,聚焦农业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列出清单,细化措施,逐项落实。资源同聚,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要向农业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聚集,发挥集合效应,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力量同汇,创新推进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草局  

20218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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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双碳”目标,绿色电力交易方案蓄势出台——《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http://www.hahakm.com/co2/19497/ Sat, 16 Oct 2021 05:55:52 +0000 http://wp.hahakm.com/co2/1949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制定了《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正式批复。现从文件的发布背景、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绿色电力交易启动背景

全面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我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把“双碳”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生产国,亟待出台促进绿色电力交易的指导文件,厘清绿色电力交易与现行各类支持政策和市场交易的边界。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组织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多次征求市场成员意见建议,研究编制了《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时积极开展试点交易准备工作。

二、绿色电力交易的必要性

依托我国对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撑,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比重连年攀升,有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在积极推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新能源总发电量比重已趋近30%,我国面临着新能源持续高速发展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双重机遇。绿色电力交易的开展旨在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激发供需两侧潜力,推动绿色能源发展。

绿色电力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绿色电力交易立足能源生产到能源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在机制上为风、光为主的绿色能源开辟了优先交易、优先执行和优先结算的渠道,精准化匹配绿色电力消费意愿,旨在支撑绿色能源提高有效利用水平,引领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全面系统地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绿色电力交易是体现电能绿色属性和环境价值的重要依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能源的绿色属性提出要求,《方案》将配套建立绿色能源认证体系,确保绿色能源从生产、交易到使用都能够做到可追踪、可衡量、可核查。绿色电力交易为具有绿色属性的能源提供专属交易场所,能源消费者可以通过选择交易绿色电力来提高自身产品的环保价值。公众对于产品环境价值的认可,将激发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意识,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绿色电力交易是落实能源政策执行与市场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方案》的出台,一方面直接明确了市场主体具有自愿参与交易的属性,由具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电企业参与,更加强调市场主体自身对于绿色电力的交易意愿,是贯彻主动低碳发展理念的关键环节;另一方面则是明确了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经济损益,并且允许购买绿色电力的主体可通过提高报价优先获得绿色电力,进一步体现了能源的绿色属性和价值,将带动绿色能源产业均衡发展。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定义和交易框架。我国尚未有绿色电力交易和产品的清晰定义,《方案》中首次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表述。绿色电力产品初期为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条件成熟时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水电;而绿色电力交易则是以这类电力产品为标的物,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对于中长期框架下的交易周期,《方案》中不仅提出了初期开展以年度(多月)为周期的交易,还鼓励市场主体之间可签订5-10年的长期购电协议。此举有利于市场主体通过长周期协议获得较为稳定的价格,投资方也能够以长期电力销售形式获取投资回报,并且长期购售电协议能够预判市场对绿色能源的诉求,可作为绿色能源规划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调了绿色电力交易的优先原则。绿色电力优先是《方案》的核心原则,明确了绿色电力从交易组织、交易执行到交易结算的优先属性,形成了绿色电力从生产到利用的全周期管理顺序,实现绿色电力交易体制机制的新突破。在交易组织方面,《方案》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作为独立交易品种,优先组织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市场主体开展长周期的市场化交易;在交易执行方面,《方案》规定发电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对应合同优先执行,已开展现货试点地区则需为市场主体提供优先出清履约的市场机制;在交易结算方面,《方案》要求绿色电力交易优先于其他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化交易结算,月结月清并做好与其他分时段交易结算的衔接。

三是规范了绿色电力产品的交易方式。《方案》提出了直接交易购买和向电网企业购买两种方式。第一种直接交易购买方式主要面向省内市场,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直接交易方式向省内绿色电力企业购买绿电,以实现绿色能源供需的精准匹配,促进绿色能源的利用水平提升。在无法满足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情况下,电力用户可通过第二种交易方式——向电网企业购买其保障收购的绿色电力产品达成交易。这类绿色电力产品来自部分带补贴的新能源项目,或来自本省电网企业参与省间市场化交易购入。其中,带补贴的新能源项目交易电量将不再领取补贴或注册申请自愿认购绿证,不计入其合理利用小时,实现了从计划体系下的定量定价转向由市场决策下的量价构成,通过市场机制分担补贴,缓解补贴缺口压力;电网企业参与省间市场化交易则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绿色电力的优化配置,扩大了绿色电力的交易范围,有助形成全社会消费绿色电力的理念。

四是厘清了绿色电力产品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交易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集中撮合等市场化方式形成。《方案》中对交易价格未有限制,并鼓励交易价格可以高于发电企业核定的上网价格和电网企业收购的价格,充分体现了电能的绿色价值和环境价值。《方案》规定交易价格高于核定上网价格的收益,将分配给对应的发电企业,以鼓励发电企业为绿色能源发展做出的贡献,并支撑发电企业持续建设绿色能源;交易价格高于电网企业收购价格的部分,将补偿给参与交易的新能源发电企业、促进新能源消纳的相关投资及运营方,以激发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相关方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

五是提出了绿色电力交易的衔接与发展预期。在中长期交易框架下,《方案》要求绿色电力交易的时段划分、曲线形成等衔接现有中长期合同,优先执行和结算,并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经济损益,赋予市场主体自主交易的权利和责任;在已开展现货交易的地区,《方案》在要求引导市场主体根据实际发用电情况实现绿色电力交易与中长期交易衔接的基础上,仍强调了优先原则,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在现货交易中的优先出清顺序,以规避偏差风险,确保绿色电力交易电量履约。对于正在推行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方案》提出了将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作为刚性约束的预期,以激励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对于初步启动的碳市场,《方案》建议通过CCER等机制实现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有机连接,以规避环境费用在两个市场之间重复计算。(清华大学 陈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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